成都博高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了 “成都博高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2500 吨新材料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成都博高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2500 吨新材料技改项目
2 、建设单位:成都博高合成材料有限公司
3 、建设性质:技改
4 、建设地址:邛崃市天府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功能区羊横四线一号(成都博高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
5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技改项目产品为环保新材料,拟在博高甲类生产车间内利用原设备(维修更换部分设备)生产 2500 吨环保 HDI 固化剂,生产原料仅涉及 HDI 单体、少量助剂。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成都博高合成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邛崃市天府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功能区羊横四线一号
联系人:左诗荟 19 18190878541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6 166 号天府宝座
5 13551868364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是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并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具体工作程序:环评机构接到环评委托书后,组织环评课题组开展工作。首先进入拟建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勘查,之后进行资料收集,确定环境问题及环境因子,明确环境保护目标;通过工程分析和污染影响分析,进行环境影响因子筛选,确定源强;通过现状调查监测,进行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的现状评价,对生态环境开展现状调查;提出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污染防治对策与措施,预测和评价本项目建成后排放污染物对环境产生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做出本项目是否可被环境接受的结论。最后将上述内容编制成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六、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反馈给建设单位。
注: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يوللانغان ۋاقتى: 22-سېنتەبىردىن 2025-يىلغىچە